根据《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年龄问题的补充通知》(川人专〔1990〕366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462号)和《四川轻化工大学高级专家延退暂行管理办法》(川轻化〔2018〕174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相关部门及人事处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同意以下三位同志延长退休年龄一年,现公示如下:
黎克麟教授延长退休年龄一年(2025年1月—2025年12月),陈于后教授延长退休年龄一年(2025年1月—2025年12月)。李敏娇教授延长退休年龄一年(2025年3月—2026年2月),公示期七天(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人事处反映。
电话:5505958
人事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