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相关表格
返聘按《四川轻化工大学教师岗位返聘退休人员管理办法》(川轻化〔2024〕27 号)文件执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本人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岗位返聘申请表》(附件1),二级甲等医院的体检证明,提交至返聘部门。
(二)返聘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三)返聘单位将附件1以及体检证明报送人事处审核,续聘人员需在聘期结束前至少1个月提交附件1和附件2。
(四)报请人事处处务会审定。
(五)人事处处务会审定通过后,由人事处与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
附件1:返聘相关表格.doc (0.0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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