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学校对申报教师系列(除辅导员中级系列外)的中高级职称有教学环节考评要求,根据课程实施大纲、督学专家听课、学生评教、同行评价、教学工作量、社会教学评价等几个方面的综合评价结果,经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以下同志进入职称评审的下一环节,现将名单公示。
教授(13)
万 燚 陈家春 柏宏斌 胡燕飞 方 敏 江治杰 余玅妙
罗 洎 张朝孝 陈 超 司玉军 李玉龙 于海莲
副教授(36)
曹立佳 郝 明 江 源 王 楠 赵 波 江 毅 周白玉
林 媛 陈 桥 孔 莎 何科育 黄 莉 代华琼 邹 伟
赵金松 马 懿 沈穷竹 李云东 刘 杰 江林巧 陈永东
王鹏雁 李红英 石东伟 刘 飞 陈 鹏 付 磊 郑富中
汤爱华 宁文波 钟宏民 蒋 燕 魏 娟 梁兴勇 张颖君
曾春燕
讲师(8)
陈 泉 王略韬 丁江坡 靳 波 余春梅 梁 超 张微娜
周露珠
公示期为2018年12月5日至12月7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教务处、人事处、纪委反映,电话:5505823 5505816 5505625。
人事处
2018年12月4日
【编辑:admin】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