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278号)要求,经本人申请、相关职能部门初审,学校审议,学校同意下列同志作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龚 敏 肖兴政 吴佳晔 谢 斌
陈 建 左 勇 林修洲 胡光忠
教职工如有情况反映,请在5月10日内以真实姓名向人事处(5505816)或纪委监审处(5505821)反映情况。
特此公示。
四川理工学院
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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