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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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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人事处

学院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163号)文件和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形式。自荐人以及各推荐部门要准确把握(川人社函〔2015163号)文件精神(见附件),推荐部门要按照推选条件,以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

二、个人自荐、部门推荐要坚持以申报人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为主,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以拟推荐人选的成果及贡献为重点,认真负责地组织推荐工作,认真负责地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推荐人选需填写相关表格及提供支撑材料:

1)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

2)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位候选人2份。均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可从www.zhichen.com.cn下载)。软件下载、安装及使用咨询电话:028-86765106

3)电子数据文件。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电子数据文件,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

4)其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本人水平和贡献的证明材料1套。

所有材料及表格由推荐部门统一报人事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48日。

四、学校根据各部门推荐情况最终确定上报人选,最终推荐人选须将表格和文字材料的电子档,通过OA发至人事处杨岚。

五、我校属省教育厅直属高校,报送材料统一归口到省教育厅,因此请各位申报人务必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准备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5505816

                                   人事处

                                                                   20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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