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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何清同志延退的公示

发布者:rsMeseger发布时间:2025-12-18动态浏览次数:10

根据《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年龄问题的补充通知》(川人专[1990]366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462号)和《四川轻化工大学高级专家延退暂行管理办法》(川轻化[2018]174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相关部门及人事处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及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何清同志延长退休年龄一年,现公示如下:

何清教授延长退休年龄一年(2026220271月)。

公示期七天(20251219日至20251225日),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人事处反映。

电话:0813-5505958

 

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