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53号)文件和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形式。自荐人以及各推荐部门要准确把握(川人社办发〔〔2014〕53号)文件精神(见附件),推荐部门要按照推选条件,以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
二、个人自荐、部门推荐要坚持以申报人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为主,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以拟推荐人选的成果及贡献为重点,认真负责地组织推荐工作,认真负责地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推荐人选需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也可从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c.hrss.gov.cn)下载),并附上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论文论著、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清单,由推荐部门统一报人事处,报送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
四、学校根据各部门推荐情况最终确定上报人选,最终推荐人选须将表格和文字材料的电子档,通过OA发至人事处黄丹梅。
五、我校属省教育厅直属高校,报送材料统一归口到省教育厅,因此请各位申报人务必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准备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5505816,5505806
人事处
2014年4月1日